太群组发〔2014〕2号
关于派出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县各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期间,派出11个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在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督导组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传达中央、省、市、县委和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有关指示精神及工作要求,督促抓好落实;
2、参加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
3、了解和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所督导单位提出工作建议;
4、认真审阅所督导单位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照检查材料、整改方案等,全程参与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
5、总结、推荐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典型,发现和分析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
6、及时向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情况,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为督导组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附:各督导组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名单
中共太湖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4年2月11日
报:省委督导组,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组成人员及督导单位名单
第一组
组 长:张晓和(县委老干部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殷志凌(县台办副主任、县委统战部办公室主任)
成 员:王德义(县财政局国资办副主任)
督导单位:北中镇、百里镇、弥陀镇
第二组
组 长:王自华(县交运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石庆会(县发改委总经济师)
成 员:胡甘霖(县农村公路管理局副局长、党支部书记)
督导单位:牛镇镇、汤泉乡、寺前镇
第三组
组 长:陈仕荣(县科技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李文群(县科技局副局长)
成 员:马礼友(县食药监局保化股股长)
督导单位:刘畈乡、天华镇、城西乡
第四组
组 长:钱益芳(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洪群来(县司法局纪检组长)
成 员:李 荣(县人社局就业培训股副股长)
督导单位:小池镇、新仓镇、江塘乡
第五组
组 长:徐文华(县水利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王茂厂(县供销社副主任)
成 员:詹 彦(团县委办公室主任)
督导单位:开发区、晋熙镇、徐桥镇、大石乡
第六组
组 长:孔令海(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曹诗圣(县文广新局副局长)
成 员:张德红(县妇联办公室主任)
督导单位: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协办(赵朴初文化公园管理处)、组织部、统战部(台办)、党校、县直工委、老干部局、编办、党史研究室、团县委、妇联、总工会、科协、工商联
第七组
组 长:蔡根坚(县审计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吕结义(县委保密办副主任、县保密局副局长)
成 员:詹婉平(县志办业务科科长)
督导单位: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发改委、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审计局、住建局、人防办、统计局、物价局、国土资源局、砂石总站、城管执法局、档案局、县志办、残联
第八组
组 长:袁金芳(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副 组 长:黄杏梅(县委政法委政工室主任)
成 员:何成龙(县农委督查室主任)
督导单位:政法委(综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群工部(信访局)、农委、扶贫办、林业局、水利局、水产局、移民局
第九组
组 长:王方来(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方纯娥(县残联副理事长)
成 员:程春华(县委宣传部社会宣传科科长)
督导单位:宣传部、通讯社、教育局、文广新局、广播电视台、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体育局、文联、太中、二中、朴初中学、职教中心、县医院
第十组
组 长:朱群模(县粮食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贾先群(县轻工办副主任)
成 员:吴杨松(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
督导单位:花管处(旅游局)、经信委、轻工办、财政局、交运局、粮食局、安监局、工商局、质技监局、食药监局、商务局、供销社、环保局、招商局、科技局、招标采购局
第十一组
组 长:黄东明(县交运局主任科员)
副 组 长:李 华(县工商联副主席)
成 员:詹林生(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
督导单位:花凉亭灌区管理局、花凉亭水库管理局、华能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