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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医发〔2021〕11号
关于徐玉翠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县编办《关于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内设机构调整的批复》(太编办〔2021〕3号),撤销医疗质量管理科。经研究决定,任命:
徐玉翠同志为医务科副科长,原医疗质量管理科副科长职务自然免除。
中共太湖县人民医院委员会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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