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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新增及改造工程报价活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9 10:23:52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387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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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太湖县人民医院标识标牌新增及改造工程,业主单位为太湖县人民医院,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等,最高投标限价210547.8元。

2.2工程实施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

2.3招标范围:详见《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标识标牌技术参数及预算清单》和《效果图及工艺制作方案》列示内容。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工期要求:每次下单日后15个历天

2.6质量要求:满足相关规范、规定,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要求。

三、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医院同类项目施工业绩;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范围: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210547.8元。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报价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成交原则:在满足报价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进行排序,并以排序后报价最低的单位为成交人。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现场抽签确定成交人。

六、本工程报价活动定于2023年 04月 28日 15时 00 分在 太湖县人民医院一层会议室举行(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请于2023年 04月 28日 15时 00 分前密封递交报价文件(一本),递交地点为 太湖县人民医院一层会议室(地址: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受。

七、参加本工程报价活动代表现场出示材料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附后)

2、若委托代理人到场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2%,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前提交至业主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待本工程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无息)。

九、质保及售后服务:

9.1 成交人提供至少3年的免费质保服务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保质期内要求不褪色、不变形,安装牢固无歪斜和脱落现象。出现质量问题成交人负责免费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情况,成交人负责免费更换。

9.2 成交人须设有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十、付款方式:安装完成经验收合格付实际金额的100%。质量保证金为本次中标总价格的5%,成交人另行缴纳。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11.1清单内标注*的标牌投标时需提供样品,样品的颜色、造型、工艺、材质、风格应与医院现有标识标牌保持一致。

11.2总报价包括了履行合同所有内容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安装调试费、测量制作费、交通费、食宿费、管理费、运输费、保险费、税金等交付验收使用前的所有费用及免费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费。本工程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线缆、线槽、 电管、线卡、线盒、软管、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由成交人提供,费用含在总报价中。

11.3合同签订之后,供货前,成交人须按业主方要求提供至少5种样品供查验。

11.4本项目范围内的标识标牌的颜色、造型、工艺、材质、风格应与医院现有标识标牌保持一致。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投标报价表》和《效果图及工艺制作方案》,安装过程中,需对原有痕迹进行清理;安装结束,需及时清理安装产生的垃圾。业主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制作尺寸,以及印刷色彩和内容有误的标牌可以不予接收,成交人必须重新制作。

11.5 施工现场需按照业主单位要求分次分阶段安装,每次现场安装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不可因为安装数量过少不安装,否则即刻予以清退,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成交人原因无法按时安装或者安装的标识标牌材料不合格被退回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成交人支付业主方10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成交价的2%,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成交人必须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撤离现场。

11.6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限一年,每次安装工程量经双方签字确认后据实结算。

11.7本工程咨询服务费3000.00元整,由成交人支付,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十二、投标报价文件的疑问和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为太湖县人民医院。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文件的疑问和异议在2023年4月24 日下午17:00前的工作时间内以文字形式并加盖法人单位章并送达太湖县人民医院后勤保障科,否则不予受理。本招标报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安徽省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务必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报价文件的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报价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十三、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太湖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87727                  

                 

                                        太 湖 县 人 民 医 院

                                      2023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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