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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配套安全附件询价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5 17:25:20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182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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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以询价方式对一批压力容器配套的安全附件(压力表、安全阀)进行紧急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供应商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要求。

2、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的。

3、供应商应就采购人清单的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4、产品须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保证原产正品供货,提供相关资料。本次询价采购的压力表、安全阀分两个包,详见附件(附件1、消毒供应中心表、阀清单;附件2:医用气体设备配套表、阀清单),采取分项成交。

5、投标文件封面及封袋应写明:具体的投标项目(产品)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

6、参与本次询价的供应商须在报价响应时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文件目录;

(2)报价表(注明品牌、规格型号、报价等,不得虚假响应),格式见附件(附件3:报价表)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产品彩页、使用说明书;

(5)售后服务承诺书;

(6)如投标人不是法定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按上述资料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应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8、供应商如不按以上要求,所递交的文件将不被接受。

9、本次招标不现场开标,投标人可以将密封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开标结果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二、递交投标函截止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5月11日15时 00分

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普贤路120号)行政楼1楼设备科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方式:0556-4187509、18055695759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予受理。

不符合询价函要求的报价函为无效报价函。虚假应标的将纳入不良记录。

三、成交原则:

在符合国家标准、我院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最低价单价并列相同,则由相同的几家二次密封报价,价格最低者中标;若有效投标不足三家,开标照常进行(只有2家时现场转化为竞争性磋商;只有1家时进行价格谈判)。报价供应商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在公示到期后及时签订供货合同。

四、货物安装前供应商需将货物送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校验并取得合格的校验报告。校验费用由院方承担(凭校验机构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开具的发票到医院据实结算)。

五、交货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六、付款方式:器械验收合格入库后9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七、监督电话:0556-4161796

八、预算控制价、性能及参数要求见附件清单,超过预算控制价的为无效报价。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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