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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报废设备回收处置项目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5 11:13:34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552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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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有资产公开处置原则,我院拟对一批已履行报废程序的设备面向社会进行公开竞价处置,欢迎有意向具备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废医疗类设备,共计22个包;报废网络类设备,共计3个包;报废后勤类设备,共计2个包。具体见附件清单。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一)竞价人参加竞价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竞价人其他资格要求及应提供的资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废旧金属回收资格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资格证明的资质证明;

3、对拍卖的医疗设备方面,第一包(射线装置部分)对回收公司资质作如下要求:由于标的物属于待报废的医疗设备,部分对身体有一定的辐射伤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2号)的相关规定,本次转让项目的竞买人必须具备(范围含)回收医疗设备的相关资质(包括①营业执照、②回收资格证书(备案证明)、③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④环境保护许可证),受让方需承诺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方式再次进行临床使用,不得污染环境,私自违规处置所造成的事故须由受让方承担法律责任,与转让方无关。报废的医疗设备不得再次进入医院临床使用。需签订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价;

三、现场勘验时间、地点:2023年9月11日15:00-17:30,太湖县人民医院原院区(太湖县新城人民路196号)。竞买人应亲自现场看样,对设备的具体状况等进行确认。列入本次竞价范围的设备因使用多年,部分零部件可能存在损坏等情况,设备的状况、名称、性能、数量、规格、型号、是否完整、能否使用等具体情况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竞价成功后不得以此要求悔拍或主张其他任何权利。

四、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3年9月14日下午15:00,太湖县人民医院(太湖县新城普贤路120号)行政楼二楼招标办。本项目按每个包单独报价,如出现投标几个包的情况,请投标人每个包单独密封,报价文件封面及封袋应写明:投标项目(产品)名称(如:设备类xx包,网络类xx包)、报价公司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日期。

投标人可以将密封件邮寄或送达采购人。此次竞价采取书面密封报价方式,出价高者中标;如出现竞价结果相同情况,则进行第二轮竞价,直至中标为止。开标结果在太湖县人民医院网站公示。

五、成交单位在竞价结束后,向我单位账户足额缴纳成交金额,并立即进行处置资产清运工作,成交价仅为处置资产本身价格,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等相关费用由成交单位自行负担。成交单位在整个处置和清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操作,对作业中发生的事故负全部责任,处置中不得损坏和拿走其他非竞价处置物资,场地要清理干净。与本次处置资产的搬运费、运输费、租车费、保管费等相关用全部由中标公司承担。

六、本项目联系人:曹先生;联系方式:0556-4187707   18355685677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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