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太湖县人民医院牙片机(含数字化显影系统)、超声牙周治疗仪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2.2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牙片机(含数字化显影系统)、超声牙周治疗仪采购项目
2.3项目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
2.4项目概况:详见附件。
2.5招标范围:医疗设备
2.6预算金额:包一: 牙片机(含数字化显影系统)1台,预算5万;包二:超声牙周治疗仪1台,预算3.5万。
2.7评标办法: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最低价评标方法;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成交原则:
(一) 本次采用符合性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以报价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付款方式、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项目完成期等)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
响应文件评审
评标小组现场开启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响应文件评审通过后,根据各家报价由低到高排出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最低的为第一成交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若供应商在中标后不能按时履行质量和服务承诺,则一年内禁止其参与医院所有医疗设备及耗材的采购活动。
4.投标文件的提交方式
4.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9日10时00分
4.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注:响应文件分正副本,密封递交(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具体名称,如:太湖县人民医院牙片机(含数字化显影系统)、超声牙周治疗仪采购项目(第一包)),若投标人投2个包,则投标文件需各自成册,分开密封。密封口加盖投标商家公章原章(可邮寄,但须保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招标采购中心)。
5.联系方式
地址: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院区(普贤路120号)行政楼2楼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方式:0556-418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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