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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加装安全围栏项目招标

发布时间:2023-09-18 17:54:21 作者:网站管理员 浏览:303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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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需加装安全护栏,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加装安全围栏项目

1.2项目概算:27669元人民币

1.3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日后30个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5时30分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26日15时30分

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行政一楼会议室

五、项目施工内容及要求

围栏西起医院西北门出口右侧,沿路沿石内侧往东延伸27米到污水处理站进口处设置铁门1扇,再往北延伸,终点与疾控中心围墙相连,围栏整体外观与医院西侧围墙相似,设置高度为2100mm,整体成7字型,经测量:砖砌240mm(宽)*500mm(高)基础长度为约57米;砖砌370mm(长)*240mm(宽)*1800mm(高)立柱约13根;1800mm轻钢护栏约51米;3200mm*2100mm铁艺门1扇。

六、技术标准及施工要求

6.1中标方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在建筑施工期间作业者和他人人身安全。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中标方承担,院方概不负责。

6.2中标方需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规范等相关规定施工,按时按质交付。

6.3材料要求:承包人所选用护栏、铁门、涂料的材质、颜色、造型应与医院现有外墙围栏一致,施工前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

6.4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税费及后期维保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七、成交原则: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27669元人民币。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序,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八、质量保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工程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十、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1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成交价的2%,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承包人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撤离现场,甲方另行组织施工。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承包人须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成交人提供正式发票后,采购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87707

十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需按附件格式进行装订,并签字盖章完整密封后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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