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液氧站设备基础和槽车通行道路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太湖县人民医院,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太湖县人民医院液氧站设备基础和槽车通行道路建设项目
1.2项目概算:102659.66元人民币
1.3施工工期: 合同签订日后30个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报价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9月26日15时30分前,逾期提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四、报价文件开标时间地点
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2023年 9 月26日15时30分
报价文件开标地点:太湖县人民医院行政一楼会议室
五、液氧站设备基础施工内容及要求
5.1设备基础承重平台总面积为80㎡,长*宽=8m*10m。其中储氧罐平台为48㎡ ,长*宽=6m*8m;汽化器承重平台为32㎡ ,长*宽=4m*8m。
5.2储氧罐承重平台混泥土厚度为500㎜,内配Φ14㎜钢筋,双向200㎜;汽化器承重平台混泥土厚度为300㎜,内配Φ12㎜钢筋,双向200㎜;
5.3槽车通行道路道路:长*宽=10m*6m,混泥土厚度为300㎜。
5.4按照规范储槽和汽化器需敷设8个防雷接地点,要求电阻小于1欧姆,露出地面 0.2米给液空连接至设备.
5.5气站内需敷水源,便于清除汽化器结霜.
5.6远程监控系统:从气站敷设相应信号线至控制室。
5.7气站四周需设置围栏,采用不锈钢材料,高度1.8米,使用外开双开门。
5.8未尽事项,见图纸要求和工程量报价表项目内容。
六、技术标准及施工要求
6.1中标方需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做好安全措施,以确保在建筑施工期间作业者和他人人身安全。如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中标方承担,院方概不负责。
6.2中标方需按照国家建筑施工质量规范等相关规定施工,按时按质交付。
6.3主材要求:商品混泥土,国标钢筋 ,承包人所选用材料须经发包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施工前需提供材料合格证明。
6.4本项目为总价包干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包含项目建设所产生的人工费、材料费、税费及后期维保费等其他所有费用。
七、成交原则: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02659.66元人民币。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前提下,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有效投标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对投标人排序,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如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有效最低报价相同,则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八、质量保修: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九、工程质保期:36个月,质保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十、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每延期竣工一天,承包人支付发包人500元/天的违约金;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为成交价的2%,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连带损失。承包人于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撤离现场,甲方另行组织施工。
十一、其他事项说明
承包人须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本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得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十二、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成交人提供正式发票后,采购方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工程款95%,余下5%待工程质保期满7日内付清。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556-4187707
十四、报价文件的编制
报价文件需按附件格式进行装订,并签字盖章完整密封后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太湖县人民医院
2023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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