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县人民医院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规范医院新闻的发布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知情权,接受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监督,为我院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在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工作。代表医院向新闻媒体,并通过新闻媒体向公众发布院务信息,通过介绍政策、通报情况、说明立场和回答新闻媒体记者提问等方式,实现医院与公众之间顺畅高效的沟通,为医院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医院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项目等。
(二)医院发展形势。
(三)涉及医院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重大突发性事件。
(四)医院各部门工作中涉及社会的重要事项。
(五)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事实说明。
(六)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三、新闻发布的形式
(一)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新闻通气会、媒体集中采写等发布新闻信息。
(二)通过书面形式发送新闻通稿。
(三)通过互联网发布新闻信息。
(四)邀请新闻媒体参加医院有关工作会议。
(五)通过接受记者采访、向新闻界发表谈话发布新闻信息。
四、新闻发布的审批管理
(一)涉及医院重要政策文件的发布,根据医院有关会议决议或院长批示进行。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需由新闻发言人出面进行舆论引导,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进行。
(三)新闻发布会,应予事前将发布的内容与形式报院长办公会议或上级有关部门审批,获准后方可举行。
五、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社会稳定。
(二)举办新闻发布会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所发布的内容要按照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批。
(三)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医院名义和公职身份擅自发布院务信息。
六、组织实施
新闻发布会由院长办公会根据会议内容指定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组织召开,新闻发言人根据实际情况由医院指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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